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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仇美玲 99年7.20以後,單位領導、街道委主任走馬燈似的天天上門干擾。因為當時法學得不好,潛在的用大法治病的想法較重,再加上怕心及對親情的執著,我一時糊塗,把大法的書和教功錄像帶給燒了。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通過學法,我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同時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我嚴正聲明: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堅決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只走師父安排的路,堅修大法不動搖,走正、走好這正法最後的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4/1039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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