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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愛芳 我於1998年得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因學法不深,產生怕心,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通過學習師父的新經文,閱讀明慧網上同修交流的文章。現在我要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跟隨師尊,堅修到底,緊跟正法進程,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4/1039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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