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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桂香 99年7月20號以後,邪黨不准煉法輪功,單位和公安局多次來我家強迫要我寫“保證書”,不准煉法輪功,當時我有點怕,所以就寫了一份“再也不煉功”的保證書。現我聲明這份“保證書”作廢。吸取教訓,堅定正念,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4/1039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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