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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傑 我95年得法,在2001年被抓送勞教所時,由於自己對法瞭解不深,寫下了對師尊、對大法不堅定的話。今特此鄭重聲明:自己過去寫過、說過的對大法不利的話一律作廢。今後要加倍努力學好法、煉好功,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證實大法,挽回自己過去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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