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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雲 邪惡非法抄家下,逼迫說的誹謗大法的話及在“搜查書、拘留書”上簽的字,以及親屬、單位領導、上級領導在邪惡威逼下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與舊勢力徹底決裂,做好三件事, 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5/1040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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