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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長春、劉亞謙 我於99年7、22後進京上訪,回來後被關押,前後三次被拘捕,於99年10月17日被勞動教養,在勞教所被迫寫了保證書,保證“不進京上訪、不集體煉功、不串聯、不滋事”,現在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痛悔不已,決心精進修煉,努力作好講清真相,挽回損失,緊隨師尊,圓滿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正月初一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6/73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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