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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萬靜 我於2005年4月3日晚在街上發法輪功真像資料時,被國安強行送至看守所。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邪惡用強迫的手段強拉我的手按手印。嚴正聲明:在看守所被強迫按的手印作廢;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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