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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田宗仁 我是98年得法的。2000年,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本地610派出所綁架到看守所,違心寫了“不煉功的保證”,並且寫了更錯誤的話。通過閱讀《九評》,認清了邪黨本質。特此嚴正聲明: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一切聽師父的安排,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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