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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珍 我是1997年有幸得法,因我參加了一次法會被邪惡知道了,把我和另一位同修綁架到拘留所15天,又綁架到洗腦班30天,因我學法不紮實起了怕心,加上對情的執著,向邪惡寫了“不煉了”,回家後當時我狀態很不好,現在我明白了修煉的嚴肅性,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詞全部作廢。從新修煉,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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