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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本芬 我是97年得法的,得法後我受益非淺,是師父給了我一個和諧美滿的家庭。但是99年卻遭到了江氏流氓集團的瘋狂非法鎮壓和迫害。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我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現在我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6/1041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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