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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遠明 我因散發大法真像資料,於2003年2月23日被當地邪惡迫害,並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裡邪惡用盡各種辦法叫我們寫“三書”。所謂的“三書”都是惡人們寫好的,讓我們照著寫。邪惡還逼迫我們寫“揭批書”。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被迫寫的所有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我要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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