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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俊興 99年7.20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我曾被三次綁架,三次拘留,流離失所二年。我家曾被抄,家產被惡人搶走,其餘剩下的東西全部被砸毀。家中老人、孩子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恐嚇。在這高壓下,我曾神志不清的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在頭腦意識不清時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必須做的三件事,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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