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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麗娜 2000年6月25日,我因證實大法被惡警非法抓捕,當天晚上被迫簽了名,幾天後被綁架到洗腦班20多天,又被非法拘留15天,還被迫交了一千多元錢才放人。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嚴正聲明: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7/1042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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