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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孟曉靜 我在99年7月22日因去北京上訪,被當地警察半路截回,被審訊連續站了16個小時之後被送進拘留所,拘留15天。因學法不深,放不下執著,簽了兩次"保證書"和按了手印,特此宣佈全部作廢。在當地派出所裡,拘留證書上簽的名字也宣佈作廢。我是大法中的一個粒子,怎麼能向邪惡保證甚麼呢!不能順從邪惡被其左右,我的生命只為大法而存在!很久以前就想寫聲明,可是一些壞的思想總是讓自己以種種藉口掩蓋自己,認為自己沒有給法造成損失,所以不用寫聲明。深挖其根還是怕心起了作用,掩蓋自己,怕聲明以後被抓,對大法沒有達到堅如磐石。學習了師父《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後,我明白了那是自己修煉中的污點,一定要嚴肅對待,不給邪惡留有任何可乘之機,我不在彷徨,要找回自己,作一個純正的大法粒子,把污點抹去。我決定寫下此文,震懾邪惡,呼喚寫過"妥協、保證"的同修趕緊清醒過來吧!剷除邪惡,共同精進,救度眾生,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5/170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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