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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程淑芳 我於99年7.20去北京,被北京火車站派出所的邪惡阻止,未能出站,非法送回當地派出所,被迫簽了“不煉功”的字。辜負了師父的苦心救度。聲明: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與舊勢力徹底決裂,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9/1043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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