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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俊榮 我是97年得法的。學法、煉功後,病症全消。99年7月20日江××迫害大法後,我向邪惡寫了“不修煉”的保證。違背了大法,很後悔。嚴正聲明:以前給邪惡寫的“不修煉”的保證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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