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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吳麗英

    2000年4月25日,因到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的高壓下,違心的寫下了“三書、揭批材料”等。做了絕對不能做的事,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自己修煉道路上留下了污點。嚴正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1/104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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