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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柏帆 2000年初,媽媽剛從被非法關押的勞教所洗腦班回來不久,街道主任來到我家,逼我媽寫“不再去北京”的保證,當時媽媽堅決不寫。這時主任讓我代寫,我代媽媽寫了所謂的“保證”。現在我認識到不應該寫,因為堅修法輪大法、堅信“真善忍”沒有錯。因此我嚴正聲明:自己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1/1044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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