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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金芝 2002年的一天,派出所惡警闖入我家,把印好的幾條拿出來讓我簽名,(一不許上外面煉功,二不許上北京,三不許上大街貼小報撒傳單)。當時我人心重,沒把握好就簽了。後來還簽過一次。通過和同修交流與看明慧文章,我認識到簽字不對,是對邪惡的妥協和縱容。嚴正聲明,以上簽名統統作廢。今後我要按照師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2/1045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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