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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俊蓉 我於1998年10月26日得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信念不堅定,曾把大法的書交了出去。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及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2/1045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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