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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錫秀 99年10月,由於怕心, 我燒燬了大法的書。特聲明:自己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認真學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2/1045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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