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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淑英 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邪惡的迫害下,對師父和大法不夠堅信,在邪惡的壓力下說了和做了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現我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正念正行,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加倍彌補,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3/104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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