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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光英 我於97年5月13日得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我簽了名。2003年,在本單位保衛科的壓力下我又簽了名。我做了有損於大法的事,我很痛心!現聲明:以上所有的簽字全部作廢!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洗刷污點,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3/104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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