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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毅如 我是1997年開始煉法輪功的,煉功後我身心受益。從1999年7.20開始,邪惡瘋狂迫害法輪功,當時我也順從邪惡的要求,填了一張表:表示“不再煉了”;2001年當地邪惡更加猖狂,邪悟使我將師尊畫像及講法錄像帶等燒燬。今天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嚴肅對待修煉,努力做好師尊講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彌補給大法和自己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5/1048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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