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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朝霞

    在一次邪惡的大搜捕中,我被綁架到了洗腦班。在高壓強化洗腦中,因我平時沒有真正做到堅信師父和大法,沒有真正在法上認識法,存在著對時間、為私為我的根本執著,所以導致神志不清醒,不自覺的接受了邪理,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大壞事。這是一個大法弟子的最大恥辱。嚴正聲明,我在洗腦班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包括在拘留證上簽名等全部作廢。緊跟師父走正路,紮實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以實際行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6/104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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