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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駱江琴 99年7月22日,我在煉功點煉功時被派出所非法抓走。由於學法不深,用常人的狡猾的一面寫了口是心非的“保證”。隨後由於各種執著心,又交出了大法書。2001年8月5日,我又被強行洗腦。為矇混過關,我認可了邪惡,說了“不煉了”。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努力學法,修心斷慾,救度眾生講真象,緊跟師父正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6/1048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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