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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英 過去幾年,做了不該做的事,簽過“不修煉”。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現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堅定修煉,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6/1048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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