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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瑞連 2003年3月11日上午,我在派出所被惡警強迫簽名,同時寫“保證不外出煉法輪功”。後它們帶我到一個設有大坑的屋子,在既深又大的大坑邊上捉著我的手在空白紙上按了十指模和雙手掌模。現聲明:我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6/1048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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