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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永芬 2001年4月5日,同修散發真像資料被抓後說出資料是我送給她們的。於是,我也於4月12日被非法抓捕。在被抄家時,因一念之差,我主動把一本《轉法輪》交給了女公安,讓她們了解法輪功。這一念之差鑄成了修煉路上的大錯,真是後悔晚矣。在被關押的半年中,我與五毒俱全的人關在一個監牢裡,各方面受到干擾,每天做14.5個小時撿辣椒的活,精神及身體受到嚴重摧殘,體質下降,真是度日如年,最後被迫配合邪惡寫了“悔過書”。嚴正聲明,該“悔過書”作廢;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7/1048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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