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張景利
我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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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7/104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