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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喬春芳 1999年7月至2001年底,我先後兩次給我所在單位交過“煉功情況匯報”,寫了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現嚴正聲明:過去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論及在單位會議上所講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論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認真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8/1048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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