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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朝暉(並代全家) 我們全家都是1999年7月以前得法的。1999年7月20日以後,我們不同程度的附和、默認了共產邪惡對大法的迫害,甚至在惡警編寫的材料上簽了字。我們全家嚴正聲明:當時的簽字、默認、順從邪惡的一切言行無效。堅修大法,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9/1050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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