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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娘新 我96年得法,身心受益。在邪惡的迫害中,我二次被非法判勞教,在這期間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在此聲明:我以往在被迫害中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9/1050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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