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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連華 2003年以前,因為我學法不深,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我按過手印,寫過二次“保證書”,交了二本大法書。我現在嚴正聲明所做、所說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學好大法,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9/1050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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