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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四成 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縣公安局強行送到洗腦班。因學法少,法理不清,寫了“不學法煉功”的所謂保證書。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對不起師父和大法。在此聲明:當時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30/1051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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