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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明一 我於96年秋喜得大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在當地派出所的迫害下,我寫了不該寫的“保證書”。現鄭重聲明:在邪惡的強迫下所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30/1051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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