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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佩榮 我於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7月20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遣送回原籍後,說過的不該說的話、寫過的所謂“保證”,及當地看守所的人員代寫的東西,現在嚴正聲明,全部作廢。決心做一個正法時期的合格大法弟子,走好自己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30/1051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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