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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苑桂華 我99年3月份得法。得法後身體健康,生活充實,特別是住院都沒有治好的病,學法後都好了。在大法受到迫害時沒有真正的站出來,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反而不學了,還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比如把真像材料扔掉不少。這是對大法的犯罪,對師父的不敬。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按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1/1052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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