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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魯良新、馮月娥、葛明芳、郭臘梅

    由於惡人舉報,我們四人幾次被抓進派出所、拘留所。由於我們對法的理解不深,還有人心在,一心只想走出魔窟,而被邪惡鑽了空子,加重了迫害。嚴正聲明,在看守所、洗腦班、拘留所、勞教所、監獄的高壓下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及所有簽字全部作廢。我們決心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2/105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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