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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尹麗敏 99年7.20邪黨非法鎮壓大法時,由於怕心損毀了洪法用的橫幅,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犯了罪。特此聲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現在我一定聽師父的話,做好三件事,加倍償還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3/105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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