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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臧春輝、肖琴 99年7.20後,我爸向政府寫了一封信,並簽了名,我和媽媽也簽了名,並且是用血簽的。我和媽媽已認識到那封信的內容不符合大法。在此,我與媽媽鄭重聲明:以上所簽的名,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只走師父安排的路,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4/1054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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