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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費真蓉 2004年10月的一天,惡警非法抓我到派出所,並非法關押了我半天,又非法抄了我的家。我被迫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通過學法、與功友的切磋,認識到向它們寫“保證”是絕對錯誤的,是配合了邪惡。現在嚴正聲明:那次我所寫的“保證書”作廢。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4/1054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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