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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敏 在我去北京證實大法之前,曾向我所在單位寫過“現在不去北京”的保證;我去北京證實法時被邪惡非法抓進戒毒所7天,回家三天又被抓進15天,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家人寫了“保證”,在此聲明統統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4/1054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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