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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金秀

    記得是在99年7.20不久,當地派出所的邪惡干警曾先後來我家威脅,不准我修煉法輪功,並揚言會影響我子女及家人。當時由於學法不深,怕心相當重,就在他們問話中回答了:既然政府不准搞,那我就不搞了。並在他們寫的筆錄中籤下了名,交了一本《轉法輪》。現在我雖然一直在家煉功,但那次的言舉,使我深深的後悔,的確不應該講這些煉功人不該講的話,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談舉止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5/105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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