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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怡福 我是97年得法的,師父把我從地獄中撈起來,並為我承擔了苦難。由於我學法不深,在99年7月下旬,在當時的壓力下背叛了師父,背叛了大法,向單位寫了“不到外面集體煉功,學法,不上訪”的保證。事後我雖然繼續學法修煉,但這次背叛行為一直沒有歸正。慈悲的師父諄諄教導我,使我明白了要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現在嚴正聲明:我99年7月下旬向單位寫的“保證”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5/1054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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