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書華 由於學法不深,對修煉認識很浮淺,在1999年7月20日後,我配合了當地派出所的邪惡要求,和家屬交出了四、五本大法書,做了一件極端錯誤的事,對不起偉大的師父。之後又在派出所寫的“不煉功、不集會”的保證書上簽了名字。在此我嚴正聲明在被迫害中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回到修煉中,跟上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5/105454.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