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岳瑞梅
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5/105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