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蒲新娜
自99年7.20以後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堅修大法到底,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5/105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