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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金 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由於怕心,不明真象,我說過對師父和大法不敬的話,燒了妻子的大法書籍和師父的法像,真是罪惡極大。2005年3月我被醫院確診為肺癌晚期,且已經轉移到腦部,被醫院判了死刑,絕望中我選擇了修煉法輪大法,通過修煉我很快康復。師父的洪大慈悲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愧悔難當。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對師父和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堅信大法,講清真象,救度眾生,證實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洗刷污點,用實際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6/1055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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