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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雙進

    我於94年修煉法輪大法,三次被抓,派出所逼我寫“不修煉保證”,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有堅定正念,讓惡警代替我簽了名,嚴重的傷害了師父,給大法抹黑,給自己造成了深深的污點和痛悔,通過學法和同修的幫助,我決心從新站起來,聲明我在派出所說和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跟上師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不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6/105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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